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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二、内资公司设立登记书(北京地区)
三、指定(委托)书(用于工商登记)
摘要: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①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单位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①②)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单位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委托事项:(请在以下选项□划“√”)
□报送登记文件
□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其他事项:
一、请确认代表或代理人更正下列内容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内划“√”)
1.修改文件材料中的文字错误: □同意 □不同意
2.修改表格的填写错误: □同意 □不同意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③:
代表或代理人郑重承诺:本人了解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确认本次申请中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关证件、签字、盖章属实,不存在协助申请人伪造或出具虚假文件、证件,提供非法或虚假住所(经营场所)等违法行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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