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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
甲方(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目标公司股东):
身份号码:
丙方(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丙方:
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
区,现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总股本为 万股。
2.标的公司现有登记股东共计
左右,其中 (自然人)以净资产出资认购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自然人)以净资产出资认购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法人)以净资产出资认购人民币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上述3位股东以下合称为“甲方”)。
3.乙方及丙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以非公开形式发行新股
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元,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目标公司全部新发行股份由甲方认购。本次新股发行及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本总数为
万股,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目标公司全体原股东不认购本次新发行股份。
4.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标的公司全部新发行股份。
上述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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